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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/1人令生效,在字面上的階級從一個兵變成了一個下士
雖說比其他中隊同時佔缺的兄弟梯們足足晚了三個月升
雖說距離退伍僅剩下一個多月....

以往休假,搭別人的車子出營區時
到了營門口總是得乖乖下車,到步行人員的檢查哨去讓憲兵檢查
這是一個義務役士兵的無奈 - 明明東西都可以放車上,那到底是要檢查什麼?
由此可見國軍思維"阿搭馬孔固力"

相較之下,士官的待遇就比較好了
雖然義務役士官在規定上依然是不能夠騎機車跟帶手機(財務士是個例外)
不過在搭車出入營門口的情況下,是可以不需要跟士兵一樣,下車去檢查哨浪費時間
今天亮出了那張人令,果然輕鬆過關

說實在的,在空軍裡面,義務役的士官跟士兵,除了薪水之外,在性質上是沒有差別的
一個普遍的情況就是單位為了不被砍缺
所以往往會有義務役士兵佔下士缺,在基地內"自選自訓"的情形
至於要不要升或是什麼時候升,完全是主官裁量權

當然,不管佔的是如同我這4G016飛機機械士的缺,還是其他什麼碗糕
打雜跟擦裝備絕對是最常做的事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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